改革开放40年丨湖南城镇人口超过农村人口电器

/ / 2015-10-25
11月6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庆祝改革开放四十年第六场新闻发布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

  市政配套更为完善。相比1978年,湖南城市道路总长度增长超22倍,城市供水能力大幅增长,污水处理、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从无到有。特别是近年来,先后实施“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两供两治”等专项行动,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不断增强。全省累计建成运行城市(县城)供水厂216座、污水处理厂154座、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109座,实现了县城以上全覆盖,全省县以上城镇燃气普及率85.6%,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率分别为94.9%、99%。

  3 加大市政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全面提升城乡人居环境

  住房建设规模大幅增加,全省城镇人均住房面积从1978年的3.9平方米提高到2017年的46.5平方米,新建住宅小区物业覆盖率达到97%。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从1978年的10.5平方米提高到2017年的63.52平方米。当前,适合湖南实际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正在加快构建。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40年来,湖南城镇数量快速增长,城镇规模快速扩张,城镇人口快速集聚,城乡人口结构和空间结构迅速变化。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持续推进,湖南新型城乡关系逐步形成,城镇化步入新阶段。

  装配式建筑全国领先。湖南拥有国家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1个、省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3个、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9家、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24家、国家装配式建筑科技创新基地1个,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和项目实现14个市州全覆盖。连续举办三届“湖南(长沙)装配式建筑与建筑工程技术博览会”。全省装配式建筑年生产能力达到2500万平方米,累计实施装配式建筑面积达到3000万平方米,产业总产值达到600亿元,综合实力稳居全国前列。

  城乡全面融合发展。湖南城乡二元结构逐步破解。2012年、2014年两次召开全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出台了《湖南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纲要(2014-2020年)》《湖南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5-2020年)》《湖南省贯彻落实推进“三个1亿人”城镇化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政策文件。全面加速推进村庄规划、镇规划“全覆盖”工作。全省51个新型城镇化试点地区先行先试,在市民化、投融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随着城镇空间格局不断优化,区域中心城市和长株潭、郴州大十字、益沅桃、邵阳东部城镇群等区域城镇群加速成长,已经成为全省城镇化的核心力量。2017年,长株潭城市群以占全省1/7的土地面积和1/5的人口总量,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占全省GDP总量的43.86%,成为我国中部地区最重要的城镇群之一。全省初步形成了以长株潭城市群为主体,岳阳、郴州、怀化为增长极的“一核三极四带多点”、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格局。

  建筑业“放管服”改革深化。湖南全面推行“互联网+图审”,实现“零付费”“零跑路”“零接触”在线施工图审查。率先在全国建立招投标活动打招呼登记报告和招投标失信黑名单制度;大力推动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铺开。

  11月6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庆祝改革开放四十年第六场新闻发布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改革开放40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改革发展情况。

  住房条件大幅改善。湖南自1998年彻底改革住房分配制度后,极大地调动了市场投资建设商品房的积极性。全省城镇人均住房面积从1978年的3.9平方米提高到2017年的46.5平方米,新建住宅小区物业覆盖率达到97%。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从1978年的10.5平方米提高到2017年的63.52平方米。新建建筑全面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可再生能源建筑因地制宜推广,遮阳、通风、节能门窗、雨水入渗、立体绿化等技术加速应用。截至2018年10月,全省471个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数量排名全国第六,总建筑面积5227.35万平方米。当前,适合湖南实际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正在加快构建。

  城乡建设更有品质。湖南持续开展园林城市创建活动,共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县城)14个、省级园林城市(县城)34个,17个项目获得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全省县以上城镇建成区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到35%、9.79平方米。基本消除地级城市建成区76%的黑臭水体。风景名胜区达71处,步入全国先进行列。累计创建170个全国重点镇、16个全国特色小镇、257个中国传统村落、12个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38个美丽宜居村镇、19个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48个省级美丽乡镇、1430个绿色村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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