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义县检察院:依法履职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建材
今年四月,崇义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县城南门菜市场的卤食、珠岭的豆腐加工小作坊设施、环境较差,其中在卤食加工小作坊内发现有将猪头肉等原料直接放在水泥地上、门窗不密封有苍蝇进入、大量煤球放置在加工场所等现象;在豆腐加工小作坊旁边有旱厕、猪栏、家禽,泡豆子的桶里有苍蝇,下水沟有发黑、发臭等现象。以上情况使得食品安全得不到保障,存在侵害不特定消费群众身体健康的重大风险。为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该院快速启动监督程序,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向崇义县市场监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该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组织相关业务股室、分局就检察建议进行讨论,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治方案,同时派人现场指导食品加工小作坊按相关要求整改。生产加工环境方面,指导卤食、豆腐2家食品加工小作坊按照开办要求规划了生产加工场所的布局,装修了墙面、地面、吊顶,加装了油烟抽排设施、“三防”设施,并设置了专门的操作间,操作间整洁卫生,完全达到了防鼠、防蝇、防虫、防止交叉污染的要求;督促2家食品加工小作坊配备无毒、无害、符合质量要求的生产设备、器具;生产加工过程方面,指导并督促2家食品加工小作坊负责人按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采购冷藏设备,将原料,成品按食品安全要求存放,避免交叉污染。对2家小作坊生产原料的来源、使用情况、加工制作过程、添加剂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并要求其建立相关台账;从业人员方面,2家食品加工小作坊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已取得了健康证明,要求他们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按规定进行操作加工,并组织他们学习了相关食品安全知识;食品证照方面,已督促卤食加工小作坊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小作坊经营登记证》,另已责令豆腐加工小作坊停业整改,待其全面整改完成后,再办理食品加工的相关证照。
崇义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食品领域公益案件办理力度,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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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崇义县检察院
(责编:毛思远、帅筠)趁热打铁,崇义县检察院携手市场监管部门对其他食品加工小作坊进行巡查,积极作为,铁心硬手,已查处无证、经营行为不符合规定的小作坊36户,其中按照《江西省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完成整改,并办理《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的有29家,对不按照要求整改,依法查封取缔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小作坊有7家。事后,该院领导专门听取了该部门对食品加工小作坊整治的工作汇报,进行了“回头看”,现场查看了已整改好的豆制品、卤制品等食品加工小作坊,并对其整治工作表示肯定和赞许。
2018年以来,崇义县检察院聚焦民生热点食品领域,强化食品安全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倾力保障民众“舌尖上的安全”。截至目前,该院办理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件,通过及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图:姚卫东文:张小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