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执法局柳东分局】“五车”整治和扬尘治理双管齐下建材
近日,柳东新区“五车”整治和扬尘治理双管齐下,大力整治运输车辆撒漏 以及 运输农用车...
部分车主超高运载,心存侥幸,最终被依法查处。8月3日下午,柳东新区“五车”办联合市执法局柳东分局“扬尘办”在双仁路北段设点查处,共查处违法“五车”3辆,其中农用车2架,燃油三轮车1架,下发执法文书3份。
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违反《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项;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可以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我市《关于开展“五车”专项整治的通告》要求,三轮车(机动、电动、人力)、燃油助力车、农用车辆(拖拉机)不得在四城区和两新区等城市道路上行驶。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如车辆存在未密闭化或超重、超高、超长等违规运输行为的,将从重处罚,最高可处以2万元的罚款。
今后,柳东新区将继续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五车”非法经营、非法上路行为以及进行大气防控、治理等,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畅通、有序,确保柳州空气质量优良。
车辆未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运输散装、流体物料: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处以两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的罚款。 近日,柳东新区“五车”整治和扬尘治理双管齐下,大力整治运输车辆撒漏以及运输农用车、三轮车非法上路等行为,有力保障城市空气质量和道路交通秩序进一步改善。 其中,查获了一辆超高运载树皮的农用车和一辆无牌无证、超宽拉运铝合金门窗的机动三轮车。一位车主不仅驾驶一辆牌号为湘字头的农用车驶入城市道路,其防尘意识薄弱,还未采取任何密闭化措施运输渣土。执法人员随即将其靠边拦停,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第七章第一百一十六条相关规定,将车辆予以取证、登记、暂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