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别公诉:最后的庭审日志-情感生活资讯网传媒
2012年6月,我离开了为之奋斗近四年之久的公诉岗位,但是我主办的还有6个案子没有结,善始善终,我向公诉处龙处长立下了“军令状”:案件一定负责到底,保证全部结案。上个星期是我在公诉处办结的最后一起案件——指控一个厅级干部的涉贪巨案,这也是我这几年里办理的影响最大、级别最高的一起案件。在此案两天的庭审中,我写下了几篇庭审日志,今天整理出来,仍旧感慨万千……
庭审日志一:法庭上掠过一丝感伤
8月8日,涉贪巨案庭审第一天上午。
在中级法院宽敞明亮的第九审判大厅,灯火通明,台下3名被告人一字排开,每名被告人后面由两名法警押解,法警的身高也整齐划一,显得很有气势,对面席上是三位辩护人,下面旁听席上,黑压压的一大片,估计有一百多人。
审判长验明被告人身份和告知权利,我坐在椅子上,眼盯着灯火灿烂、庄严华丽的审判厅,心头不禁掠过一丝感伤:亲密接触六年的法庭,就要挥手告别了,这是我最后一次出庭,只是,不知是不是一生中的最后一次。
此刻,我由然想起法国著名律师罗贝尔·巴丹戴尔在《为废除死刑而战》中写到的律师如海员法庭如海洋的那段感叹。公诉人何尝不是如此,公诉人对法庭的眷恋犹如海员对海洋的眷恋,公诉人只有在法庭上才能畅游,才能呼吸,虽然法庭带给公诉人快乐、成就、豪放,也带给公诉人忧伤、失落、挫折,但法庭就是公诉人的战场,公诉人唯有在此能体验战斗的激情。
四年的公诉生涯,公诉成就了我的光荣与快乐,也曾带给我失望与遗憾,因为可能有些案件或许我可以做得更好,亦或者对被告人更多的宽容。那时年少缺乏磨练,对犯罪嫉恶如仇,唯有一味重刑严惩不贷,当然大快人心。历练久了,品味一下,在后来的庭审中,我除了严惩那些罪大恶极者外,多了份成熟、稳健与包容。再后来包括法官、辩护人甚至被告人也能够与我产生共鸣和交流。想想现在就要告别公诉,告别法庭,怎能不让我感伤。瞬间,我感觉自己离开法庭,离开公诉,就像一只折翅的雄鹰,再也不能在蓝天翱翔!
“下面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审判长的话把我从瞬间的感伤中拉回庭审中,我站立在公诉席上,面对一百多旁听人员,其中包括省院领导和市检、法两家的领导及人民监督员等,没有丝毫的紧张,甚至有些激动与兴奋。唯一担心的是我的嗓子,在准备庭审预案的过程中,两天前嗓子已经发炎化脓了,像火烧一样的疼。起诉书有24页,我读到第10页时,已经大汗淋漓,脸上的汗珠不断滴落下来,重重地摔在桌面上,我甚至听到汗珠掉落在桌面上的声音。当宣读到第13页停顿时,杨处长说她接着替我来宣读,我如释重负,很感谢她的及时支援。同时有点恨自己不争气的嗓子,但是很快她那一口比我流利许多的普通话立即折服了全场。接下来是讯问阶段,第一被告人称对受贿第一部分12起,只对第8、11起有异议,认为是借款行为,对第12起认为起诉书表述“2007年元旦前收3万元”时间有问题。我于是特意补充发问:你对第12起收钱的时间有异议?也就是说对这个收钱的事实应该没有什么意见,是吧?被告人答:是的,对这个事实我没有意见。我一一记下这些。
第三被告人虽然全部翻供,始终不肯认罪,但我采取完全不同于讯问第一被告人的方式,对其讯问尖锐犀利,气势如虹,令被告人感到压迫和紧张,此种情况下我明白不宜多问。随即当庭说:被告人,以前你在侦查阶段交代是一种说法,今天当庭又是一种说法,是吧?那么究竟哪一种说法是真的呢?我们将在法庭举证段来证明,相信一定能够查明。至此,讯问已经达到效果。
庭审日志二:辩护人的致命错误
第二天的庭审中,辩护人犯了一个令他后悔万分的错误。
这天我负责将前一部分的举证全部出示完毕,杨处长也很快将后一部分拿下。曾静是书记员,默默的记录着每一句话,新来的实习生小徐已按我前几天教他的方式熟练的操作着投影仪。在举证阶段,我就发现第一被告人的辩护人不断在提单独受贿部分的问题。到了辩论阶段,几名辩护人居然都达成了高度的默契,对几名被告人以借为名的受贿、投资型受贿、分红型干股受贿均进行了大量篇幅的阐述。几名被告人早已是心领神会,也均很好配合进行辩解。
我很快发现了辩护人的破绽,并再次重新调整了出庭预案。这时我的脑海中闪过全国公诉咨询专家季刚讲的出庭实务问题,他讲公诉人的沉稳、风度,还有抓住时机等等问题一直在我的意识深处提醒我。我沉住气,在充满了交锋火药味的庭审辩论中,飞快将要点勾画在出庭方案上。待杨处长公诉意见发表完毕,并且进行了一轮辩论后,我进行了补充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