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苹果收费太高,国外厂商们开始组队反抗了传媒
各位差友最近肯定听说过一个事儿,那就是近年发展势头迅猛的游戏公司 Epic 和苹果以及谷歌干起来了。
原因是 Epic 想要让自己的当家游戏《 堡垒之夜 》绕过苹果的高额渠道费用,因为苹果商店 30% 的抽成比例实在是太高了。
事情的结果就是,作为掌控了渠道的一方,苹果认为你在我地盘上不老实怎么行?于是 App Store 下架了《 堡垒之夜 》。
随后双方你来我往,打得不亦乐乎。
这边 Epic 状告苹果说老哥不厚道,分成分得太多,这不是吸血是拿水泵抽我的血。
那边苹果则说 Epic 这波诉讼完全是营销噱头,我都不乐意搭理你,顺带你家的开发者账号和虚幻引擎我也要停用,抱歉,渠道商就是这么为所欲为。
虽说最后法院判决苹果暂时不能停用 Epic 旗下的虚幻引擎,但由于是 Epic 先违反协议的,所以苹果下架《 堡垒之夜 》没问题。
诉讼判决保护了虚幻引擎,但是没有保护《 堡垒之夜 》▼
双方的过招到这里算是有了个结果,从结果来看,苹果虽然损失了《 堡垒之夜 》这部分的损失,但是它的生态依旧坚挺,而且还杀鸡儆猴,树立了威信。
Epic 损失就大了,因为不仅是苹果,谷歌的 Google Play 商店也把《 堡垒之夜 》给下架了,相当于失去了所有的手游渠道,这可是被绝了户啊。
对 Epic 来说这事儿肯定不能就这么算了。
在短暂的平静期之后,Epic 突然放出了一个大招,Epic Games 联合了 Spotify、Tinder 的母公司 Match Group 等数家公司,加入一个 “ 反苹果 ” 联盟,正式的组织名称是 “ 应用公平联盟 ”。
联盟想要借此对苹果以及其他的应用商店的运营商( 别看了就是你,谷歌! )施加压力,让这些渠道商改变自己的分佣抽成。
很多差友也许不清楚,开发商、发行商和渠道商这三者之间的关系是什么样的。
其实很简单,打个比方来说,开发商就相当于作者,发行商是出版社,渠道商则是书店。
大部分的传统行业,其实都可以用这三者之间的关系来捋清楚它们之间的利益关系。
既然产生了利益,自然就会涉及到分配的问题,按照以前的 “ 潜规则 ”,三者之间的分成是 433 或者 334。
像是游戏行业,开发商投钱研发制作游戏,发行商负责压制光盘、包装,最后再由游戏店进行销售。
大家各自出力,自然是有钱一起赚。
在数字发行平台,像苹果、谷歌商店这样的渠道商,也沿用了这个分成比例,自己抽 30%,剩下的 70% 让开发商和发行商去分。
但在互联网时代,渠道商以及发行商的成本相对来说低了很多,发行商再也不用考虑市场需求去制作光盘,渠道商更是省去了负担店面以及库存风险,几乎没什么成本。
可是对于开发商来说,一款应用的制作研发的成本却没什么变化。
在这种情况下,原来的 “ 潜规则 ” 自然就不再适用了,所以才有了开发商们 “ 揭竿而起 ”,围攻 “ 光明顶 ” 的场景出现。
尤其是在国内,由于无法使用谷歌应用商店,各家都想把渠道抓在自己的手里。
这些渠道可以分为三种,第一类是由一个叫 “ 硬核联盟 ” 的组织掌握的,硬核联盟的主要成员是国内的一线智能手机制造商,像是华为、OPPO、vivo、联想、魅族之类的。
这几家的手机往往都会自带应用市场,比如小米游戏、一加商城、华为游戏中心等等。
第二种则是应用宝、360 手机助手、豌豆荚这样的软件渠道,第三类是一些推广渠道,比如今日头条、微博这些应用上的广告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