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56岁女子因为婴儿车影响结账,抠伤4月大儿童
原标题:福建一56岁女子因为婴儿车影响结账,抠伤4月大婴儿脚泄愤,被行拘
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我国也有未成年保护法,保护未成年健康成长,这些都是社会的规矩。也是生活行为处事的准则,然而有些人偏偏只顾自己舒服。
近日,福建厦门。因婴儿车停放在收银台前影响结账,56岁女子心生不满,竟在超市内掐伤婴儿车内4个月大婴儿。
看了感觉气不打一处来,对一个婴儿,居然下得去手,真是恶心!
婴儿车子如果真是影响到结账,可以请收银员处理,也可以大声说出来,带点怒气也可以理解。
但是去掐伤一个4个月的婴儿,这是哪门子逻辑呢?婴儿是无辜的,如果有错也是大人。古人云,冤有头债有主,总得找对人啊。
这简直让人不可理喻。
据说婴儿疼得发生啼哭,无论妈妈如何哄,都没有,于是孩子母亲才发现这个问题,通过监控发现了这个老人的可恶行为。
这不得让人想起一句话,不是老人变坏了,而是坏人变老了。
这位老人,处理自己遇到的问题,是按照自己自私的逻辑来的。
有人挡了她的路,心中有气,想的就是报复。也不管对象时多大的孩子,只图自己痛快。
把孩子掐伤,原因是自己不爽。在她看来这是因果关系。而实际上,这仅仅是她个人自私之心导致的因果关系。
社会是有规矩和规则的。处理矛盾,没有规矩就不成方圆,所以她是不守规矩的人。
如果不懂,那么不会偷偷摸摸下手,所以她知道规矩,不想守。
规矩是什么,遇到这种小事,可以请求商场处理,也可以自己发声,不可能孩子的父母不管。
如果有同情心,还会担心宝宝一个在那,不安全。反而提醒他人,而她更没有。
这位大妈,不守规矩,不讲武德,所以警方也不会放过她,而道德也不会放过她。
婴儿车挡住大妈的路,孩子的母亲这个事情上承担道歉。而不是孩子被掐伤。
而大妈既然掐伤孩子,就对自己的恶行负责,接受警方和舆论的惩罚,对这么小的未成年出手,是违法的,这是国家对未成年的保护。所以大妈被警方请进了警察局。这才是正确的因果。
因此,不难看出,生活中遇到矛盾纠纷,每个人有不同的想法和感受,那么能不能按自己的想法处理呢?
当然,这个想法不能违法,违反社会公德,那才行。这就是要给我们思想设置的界限。
并且还要有告诉自己,对于越界的事情,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这位大妈自认为她偷偷摸摸,无人知晓,哪知那位母亲有心放在监控那里的。
不过,话说回来,监控只能起到震慑和时候调查用。对孩子的保护有限,建议下次这位母亲还是想想其他办法。比如跟收银员打个招呼,或者跟着自己走。
孩子安危第一,买菜其次。
毕竟人上一百,形形色色,防止遇到有些个别不守规矩的人。
当然,也希望超市能完善配套设施,比如能放婴儿的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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