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疫情期间预付式消费纠纷激增好店
(抗击新冠肺炎)广州疫情期间预付式消费纠纷激增
中新社广州11月10日电 (蔡敏婕 彭勇)近年来,预付式消费作为一种新型消费模式,在给消费者带来便利和优惠的同时,也因商家倒闭或者“跑路”频发,使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现象凸显。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庭庭长陈冬梅10日称,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该市受理预付式消费案件数激增,而且,涉及行业范围广,群体性诉讼占一定比例。
2017年至2018年,广州法院受理预付式消费服务合同纠纷2025件。2019年1月至2020年9月,广州法院受理预付式消费服务合同纠纷4632件。
陈冬梅称,受疫情冲击,部分商家(尤其是中小商家)的经营,出现关门停业、卷款失联、破产等情况,导致消费者的预付款服务无法兑现。仅今年1至9月,广州法院受理此类案件3047件,同比增长171.8%,审结近90%。
陈冬梅表示,一直以来,教育培训、美容美发、旅游和健身等行业均是预付式消费纠纷的重点领域。近年来,随着消费者消费方式的不断改变,涉及餐饮、网购、网络游戏、汽车行业等新兴生活服务领域的案件数量也逐渐增多。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虚假宣传的认定、预付款退还条件等方面。
“商家通过向社会公众发放预付卡的方式,广泛吸纳会员,一旦商家的经营或服务出现问题,就会产生辐射效应,导致众多消费者抱团维权,引发群体性诉讼。”据陈冬梅介绍,在涉预付式消费纠纷中,消费者通常面临维权举证难的问题。由于当前不少商家无证发卡、无照发卡、随意发卡的情况较为常见,加之部分经营者不与消费者签订书面合同,或以口头方式约定合同重要内容,因此当发生纠纷时,消费者难以举证,陷入维权窘境。
对此,广州中院一方面多渠道多方式加强宣传预付式消费的模式及特点,进行相关风险提示,与此同时,建议消费者自身应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要求经营者将服务内容、项目金额、使用期限等核心条款通过书面合同予以固定,并保留相关支付凭证、合同等重要证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