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拟出台公共法律服务促进办法,这些规定等你来提意见!业界

/ / 2015-10-25
记者今日从广州市司法局获悉,为了加快推进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打造全国公共法律服务最便捷城市,建设...

记者今日从广州市司法局获悉,为了加快推进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打造全国公共法律服务最便捷城市,建设现代法律服务业强市,广州市局起草了政府规章《广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促进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加强公众参与行政立法,提高公众参与的针对性和效果,提升立法质量,现依据《广州市规章制定公众参与办法》,就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一、征求意见稿涉及的重点问题

公众可以重点对征求意见稿的以下条款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第七条第一款规定本市律师、公证、鉴定等法律服务行业协会应当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行业法律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实施公共法律服务活动;第二款规定本市鼓励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消费者协会和法学会以及科协、医学会等社会团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此条款是否涵盖了所有行业协会、社会团体参与参加公共法律服务,是否还需修改补充完善?

(二)第八条第一款规定本市鼓励和支持志愿者、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社会组织等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第二款规定本市鼓励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和其他类型媒体普及宣传公共法律服务的服务内容、平台功能、使用途径,便于公众选择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第三款规定本市鼓励公民、法人、非法人组织、慈善组织等向符合条件的与公共法律服务相关的组织机构进行捐赠,支持公共法律服务事业。是否涵盖了社会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的所有组织和方式,如果没有,还有什么?

(三)第二十条规定村(居)法律顾问应当提供为村(居)治理提供法律意见,代为起草、修改有关法律文书和参与诉讼活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其他聘任合同约定的服务等法律服务。村(居)法律顾问服务的内容和职责规定的是否全面具体明确,清楚明白,还有没有其它需要进一步具体明确的?

(四)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市司法行政部门、市公证协会应当指导督促公证机构开展公证便民利民服务。第二款规定公证机构应当深入开展民生领域公证服务,精简公证办理手续,提供便捷高效网上远程公证服务,建立电子公证档案,依法规范公证收费,提高公证服务质量,完善便民服务设施,提升公证服务社会满意度。公证便民利民服务的广度、深度、高度是否拓展了,对提升人民群众对公证的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是否更加有利了,还有其它需要进一步明确的吗?

(五)对征求意见稿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二、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

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其理由,请于2021年1月4日前向市司法局反映或提交,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三、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途径

(一)登录广州市司法局( ),通过网站上的行政立法专栏“公众意见征集”栏目提交;

(二)邮寄地址:广州市连新路31号广州市司法局公法处(邮政编码:510032);

(三)传真:83520774;

(四)电子邮箱:yws_sf@gz.gov.cn。

四、公众意见的处理

广州市局将在征求意见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公众意见,并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形成公众参与情况的说明,在规章出台30日内通过我局网站向社会公开。

《广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促进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 #/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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