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宿松县翻船事故致11人死亡,省应急管理厅发布紧急通知业界

/ / 2015-10-25
2021年2月4日19时许,安庆市宿松县下仓镇马山村14名村民,自发乘用自备木船,在本村附近的泊湖水域涉嫌非法捕鱼,...

2021年2月4日19时许,安庆市宿松县下仓镇马山村14名村民,自发乘用自备木船,在本村附近的泊湖水域涉嫌非法捕鱼,因船体侧翻全部落水,引发人身意外伤亡事件。接报后,省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导救援和善后等工作,市、县两级党委政府立即组织应急、公安、消防、农业、海事和蓝天救援队等力量开展现场救援。经全力搜救,5日8时40分许,3人被救,及时送医院检查,身体状况正常,其余11人失联;5日14时40分许,10人被打捞上岸,均无生命体征;6日9时许,最后1名失联人员遗体被找到。

事件发生后,国务院领导及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迅速作出批示,要求全力以赴做好救援工作,减少人员伤亡,举一反三加强相关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深刻汲取该起事件教训,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就切实加强春节前后安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深刻汲取教训,全面加强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管理。

各地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水上安全工作的领导,根据本地区河流、湖泊、池塘分别情况,加大《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水上安全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切实将乡镇自用船舶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位,防范水上事故发生。交通运输(海事)、农业(渔业)等部门要联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存有安全隐患的乡镇自用船舶非法载人、非法捕捞等违法违规行为,该没收的坚决没收,该拆解的坚决拆解,该处罚的坚决处罚。各乡镇政府要进一步落实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监管责任,认真贯彻《安徽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所明确的管理责任主体,健全水上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加大乡镇自用船舶登记和管理工作,强化对乡镇自用船舶非法载人危害性的宣传,切实消除乡镇自用船舶安全隐患。

二、切实举一反三,针对节日特点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当前全国疫情零星散发,人民群众高度敏感,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社会恐慌情绪。由于疫情防控需要,大量学生留守、大型商业体人流聚集,消防压力较往年增大。自驾出行增加,农村道路车流集中,加之低温雨雪、大雾团雾等极端天气在部分地区、部分路段依然存在,道路交通、旅游安全防范任务艰巨。传统祭祀、春耕农事、进山旅游增多,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大,同时春节期间降水量偏少、气温偏高,各类因素叠加影响,森林火灾风险等级增高。煤炭等原材料价格上扬,一些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春节期间连续生产或短期停产,安全形势与往年相比面临许多新情况,需要针对性加强安全防范。矿山要紧盯春节期间不停产的矿山企业,督促主要负责人和技术团队必须在岗履责,严格落实矿长带班下井制度,狠抓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道路交通要针对节日期间大雾团雾、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多发可能造成的高速公路多车相撞、车辆坠河坠崖等事故风险,研究落实防范措施,加强路面执法力量,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消防要重点对就地过年的务工人员、学生等集中居住的宿舍、集中隔离场所、临时搭建装修施工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加强安全宣传和提示。要聚焦用火用电,防止明火取暖做饭、使用大功率电器、电动车违规存放充电等引发火灾。要加强大型商业综合体、“多合一”商铺、餐饮娱乐、养老服务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等安全隐患排查,组织指导街道社区和公安派出所等基层力量落实消防检查责任,消除火灾隐患。森林防火要加强火源管控、巡查监护,对重点林区要组织力量联合执法,严格管控野外违规用火取暖,烧荒祭祀和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危化品要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操作负责人包保责任制,严格开停车和动火、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安全管控,紧盯油气生产储运,硝酸胺等爆炸危化品加强巡查巡检,确保安全。烟花爆竹要对储存经营场所全面排查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黑窝点,取缔不具备安全条件的零售点,防止违规储存。工贸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动火、有限空间等高危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加强新能源电池制造、冶金煤气、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等企业隐患排查整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今年春节特点、天气变化和近期事故情况,全面抓好文化旅游、电力、民航、铁路、渔业船舶、城镇燃气、油气管道、建筑施工等安全防范。

三、严格精准执法,全面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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