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会及特首选举时间公布!林郑月娥:煽惑不投票系违法业界
4月13日下午4时,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召开记者发布会,公布《2021年完善选举制度(综合修订)条例草案》,确...
4月13日下午4时,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召开记者发布会,公布《2021年完善选举制度(综合修订)条例草案》,确定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选举投票日为9月19日,第七届立法会选举投票日12月19日,第六届行政长官选举投票日为明年3月27日。
林郑月娥指出,香港特区行政会议于当日上午已通过《2021年完善选举制度综合修订修例草案》(下称《草案》),并得到立法会主席梁君彦的同意及配合,立法会将于14日召开特别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首读。
林郑月娥表示,《草案》共需要修订8条主体法例,24条附属法例。主体法例中5条涉及内容较多,包括选举管理委员条例、立法会条例、区议会条例、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行政长官选举条例;3条需要做轻微修订的是高等法院条例、终审法院条例及旅游业条例。
林郑月娥还指出,选举委员会的组成经修订后,将增至五个界别共1500人,新一届选举委员会委员主要涉及三大产生办法,包括指明职位人士出任当然委员、指定团体提名出任委员及透过选举产生余下名额的委员。
此外,香港未来三场选举的投票日期也已确定,选举委员会选举将于2021年9月19日举行,立法会选举于同年12月19日举行,行政长官选举则将于2022年3月27日举行。
林郑月娥强调,任何人在选举期间内,借公开活动煽惑他人不投票、投白票或废票,即属违法行为。至于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主席及成员均由特区行政长官委任,全部由港府主要官员出任。
采写:实习生 翁安琪 南都记者 余毅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