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暴徒袭警还携6枚汽油弹!法官称其无悔意判入狱21个月业界

/ / 2015-10-25
4月28日,香港一名早前被裁定袭警和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的23岁健身教练,在香港西九龙法院接受判刑。庭审...

4月28日,香港一名早前被裁定袭警和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的23岁健身教练,在香港西九龙法院接受判刑。庭审法官指出,该案涉及汽油弹,情节严重,且被告没有悔意,判处其即时入狱21个月。

据港媒报道,该案被告林颁法今年23岁,是一名游泳及健身教练。他被控于2019年11月3日在沙田大涌桥路沥源桥袭警,及携有6枚汽油弹。他早前已被裁定袭警和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罪名成立。4月28日,他在香港西九龙法院接受判刑。

据当事警员供称,2019年11月3日,有警员在沙田大涌桥路沥源桥看见身穿黑色衣裤的被告正准备将一袋物品抛入城门河,遂立即上前截查,但被告冲上前推撞警员胸口,并在挣扎中用头撞警员前额,最终被制服。警方随后将被告抛入河中的袋子捞起,发现内有6枚汽油弹等物品。

辩方求情时指出,无证据显示被告当中有使用涉案物品的意图,且被告现已明白所犯过错的严重性及后果,重犯机会低。

对此,裁判官反驳称,汽油弹是易燃物品,一旦点燃会造成难以预见的伤害,加上该案中另检获打火机等物品,有理由认为被告准备随时使用该6枚汽油弹。且被告与感化官见面时,不肯透露事件发生的情况,可见其没有悔意,故重判被告即时入狱21个月。

采写:实习生 翁安琪 南都记者 余毅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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