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丨没登记的老年代步车严禁上路行驶,长沙四部门联合发布通告业界

/ / 2015-10-25
近日,长沙市公安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通告,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

近日,长沙市公安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通告,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规范对低速电动车管理,并于2021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通告明确了规范管理的低速电动车类别和道路范围,指出低速电动车主要指行驶速度低、续驶里程短,电池、电机等关键部件技术水平较低,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电动机动车(包括老年代步车等);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通告要求:

1、严禁任何企业或个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法律法规规定上道路行驶条件的低速电动车

2、严禁驾驶未办理车辆登记手续的低速电动车违法上道路行驶。

3、严禁驾驶低速电动车违规从事经营性载客或货物运输。

记者 虢灿 通讯员 杨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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