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饮用水黑榜:龙洲天宝矿泉水、乌蒙竹根水、巴山蜀水瓶装水养生馆
株洲龙洲矿泉水公司再因饮用水不合格被湖南市场监管局通报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发现,标称株洲龙洲矿泉水有限公司含气天然矿泉水 (500ml /瓶 2021/4/28) 溴酸盐超标,检验结果为0.0144mg/L,复检结果:0.012mg/L,标准值为≤0.01mg/L。初检机构:原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
2020年,株洲龙洲矿泉水有限公司曾因所生产的饮用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被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
据其官网,株洲龙洲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销售“龙洲天宝”系列矿泉水,目前有18L、11.3L桶装水,500mL小瓶矿泉水生产线,2014年被湖南省绿色办评定为“绿色食品”。
第三方数据显示,株洲龙洲矿泉水有限公司2020年因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被行政处罚。
贵州省著名商标乌蒙牌竹根水饮用天然泉水溴酸盐超标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抽检发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省盘州市分公司销售的、标称贵州新乌蒙竹根水有限公司生产的竹根水饮用天然泉水(330ml/瓶、乌蒙及图形、2021/5/5),溴酸盐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0.02mg/L,标准值为≤0.01mg/L。
第三方数据显示,2019年贵州新乌蒙竹根水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修订)被六盘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3510元。
据贵州新乌蒙竹根水有限公司官网,其前身为贵州盘县乌蒙竹根水开发公司,经重组,现公司由贵州省盘州市物资贸易总公司和贵州盘县乌蒙竹根水开发公司两家组成,贵州盘县乌蒙竹根水开发公司持有35.6%股权、贵州省盘州市物资贸易总公司持有64.4%股权。
“乌蒙”商标2014年被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为贵州省著名商标,2016年评为名牌产品。
重庆市康百矿泉水公司巴山蜀水瓶装水溴酸盐超标 曾因虚假宣传被处罚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发现,重庆市康百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天然泉水(350ml/瓶、巴山蜀水、2021-01-14),溴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0.019 mg/L,标准值为≤0.01 mg/L。
第三方数据显示,2016年7月28日,重庆市康百矿泉水有限公司通过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巴山蜀水天然富锶洞泉水”(账号主体:重庆市康百矿泉水有限公司,微信号:BashanshushuiTRDQS)发布“巴山蜀水-天然洞泉水富锶弱碱性小分子团。健康的选择:1.清除体内自由基,防癌抗衰老。2.中和人体尿酸偏高,改善人体酸性体质。3.减轻痛风、结石、关节风湿痛。4.预防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等心血管疾病。5.改善肠胃,增加人体免疫功能。”等图文字样的内容。因此被罚款5000元,决定文书号渝彭水市监处字(2020)211号。
2015年,重庆市康百矿泉水有限公司因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不能持续保持应当具备的环境条件和卫生要求被罚款5000元。
据公开信息,重庆市康百矿泉水有限公司现有生产产品主要以巴山蜀水瓶装(350毫升)、桶装(17.8升、4.2升),致力打造中国矿泉水行业高端品牌。
新疆喀什疆河食品好空气水亚硝酸盐超标6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发现,莎车县金稻穗粮油店销售的、标称喀什疆河食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好空气包装饮用水(550ml/瓶、图形+好空气、2021-05-20),亚硝酸盐(以NO2-计)和电导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0.0355mg/L;137.5μS/cm,标准值为≤0.005mg/L;≤10μS/cm。
不合格项目风险提示
溴酸盐一般在水中不存在,它是矿泉水及山泉水等多种含有溴化物的天然水源在经过臭氧消毒后产生的副产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 (GB 8537-2018)规定饮用天然矿泉水中溴酸盐含量≤0.01mg/L。《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规定,包装饮用水中溴酸盐的最大限量值为0.01mg/L。包装饮用水中溴酸盐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由于臭氧消毒杀菌工艺不达标,导致消毒副产物溴酸盐含量超标。长期饮用具有较高含量溴酸盐的饮用水,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影响。
亚硝酸盐能一定程度上反映水体被污染的情况。《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饮用纯净水中亚硝酸盐的最大限量值为0.005mg/L(以NO2-计)。水中的亚硝酸盐可由硝酸盐转化而来,硝酸盐有天然来源和人为来源,水体被细菌污染后,在一定温度下细菌会释放出硝酸盐还原酶,将水中的硝酸盐还原成亚硝酸盐,另外如果消毒控制不当,也会导致输水系统中亚硝酸盐浓度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