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临洮县2020年创业担保贷款办理公告创业

/ / 2015-10-25
为全面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目标,现就2020年临洮县创业担保贷款...

【公告】临洮县2020年创业担保贷款办理公告

为全面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目标,现就2020年临洮县创业担保贷款办理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贷款范围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对象,是指法定劳动力年龄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临洮县境内从事个体经营的城乡劳动者,具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网络商户、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小微企业贷款对象,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含新招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对象应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同为一个法人的借款人不能在同一贷款期限内申请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二、贷款额度期限2020年个人创业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享受财政贴息扶持。2020年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300万元,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财政部门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
三、贷款担保方式
1、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由临洮县盛源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反担保人为临洮县行政区域内财政供给的行政事业单位在职正式人员且现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3年以上,目前没有为他人提供反担保且信用状况良好;或使用不动产抵押方式提供反担保。
15万元:1名正式公职人员或产权明晰、未抵押、未涉诉的不动产(评估值20万元以上商品房或商铺);20万元:2名正式公职人员或产权明晰、未抵押、未涉诉的不动产(评估值30万元以上商品房或商铺)。
2、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由临洮县盛源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小微企业可采用通过不动产抵押方式或第三责任人方式提供反担保,企业职工可以作为第三责任提供反担保。
300万元及以下:按产权评估值的70%提供反担保。如申请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需评估值450万元以上产权明晰、未抵押、未涉诉的不动产作为反担保。
四、贷款所需材料
(一)基本材料1、个人创业贷款申请人:(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营业执照、结婚证/未婚证明(2)申请人配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3)反担保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未婚证明(4)需填表:《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反担保保证合同书》及附件、《反担保申请书》、《申请书》。
2、小微企业申请人:《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营业执照等原件复印件、企业章程、企业吸纳符合条件人员相关资料(劳动合同、符合条件人员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工资表或工资发放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出具无拖欠职工工资和欠缴社会保险费的承诺书原件、符合条件的反担保措施等相关材料、担保机构或经办金融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分类材料在提供基本材料的基础上,按申请人身份类别,分别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退役证》或《军官转业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刑满释放人员:刑满释放相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4、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5、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企业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6、返乡创业农民工:县劳务办出具的相关证明。
7、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原件。
8、网络商户:在第三方网络平台实名制注册相关证件、能证明经营和信用情况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9、农村自主创业农民:户口簿和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10、小微企业:产权明晰、未抵押、未涉诉的不动产。
五、办理时间地点2020年我县发放创业担保贷款8000万元,为进一步简化程序,提高贷款办理效率,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采取先行登记的方式:申请人现场进行登记后,无需排队等候,待县人社局对贷款资格等审核后,根据2020年放款任务,按登记先后顺序,通知办理贷款(提前1天通知,通知后未按时办理的视为放弃)。完成放贷任务金额,排序在后人员,不再通知;若经办银行审核出现未通过人员时按顺序予以递补;对审核不符合贷款资格人员一次性告知。
登记时间:2020年5月20日至5月28日(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临洮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40号窗口。
1、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登记需提供的材料(登记资料统一存档,不退):①《临洮县2020年创业担保贷款申请登记表》;②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复印件;③申请人个体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副本复印件。
2、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不再提前登记。
六、相关规定
1、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在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贷款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且个人征信良好。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体工商户不受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条件限制。
2、除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再提供《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3、网络商户必须连续从事网络经营12个月以上,月营业额不少于3000元;信用良好,网店综合评价率或好评率在95%及以上。
4、严禁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申请(含基层项目人员);严禁企业正式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严禁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及县聘临时人员申请。
5、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扶持的行业是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以及其他国家产业政策不予鼓励外的所有行业,不再受微利项目限制。
6、财政贴息实行“先付后贴”,即贷款人从获得贷款之日起,根据贷款合同先期支付利息,中央贴息资金到位后给予贴息。
7、2020年创业担保贷款采取先行登记(登记通知附后),再按登记先后次序办理的工作流程进行,对2019年度已进行申请登记,但因贷款指标有限未能贷款者,今年需重新登记,登记时说明上年已登记情况,经核查属实的,在2020年优先安排放贷。请贷款人从“临洮人社”微信公众号或临洮党政网下载相关表册。
附件:《临洮县2020年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
《临洮县2020年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
《反担保保证合同书》及附件
《临洮县盛源担保有限公司创业担保贷款反担保申请书》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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