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保障推动创新创业发展(1)创业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是科技创新最关键的因素。创新的事业呼唤创新的人才。科技人员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中坚力量。要有效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必须优化政策法规体系,完善科研单位的法治化治理。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不断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氛围,构建了包括全国人大立法、国务院行政法规、各部门规章政策在内的相对完整的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政策法规体系。我国《宪法》第20条规定,“国家发展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事业,普及科学和技术知识,奖励科学研究成果和技术发明创造”。《科学技术进步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科学技术普及法》《合同法》《专利法》等为激励科技人员奠定了重要法律基础,《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以及国务院各部门一系列法规政策提出了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具体措施。
一是完善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产权制度。经济主体财产权的有效保障和实现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有恒产者有恒心”,让科技人员有恒产,有利于科技人员潜心研究,也有利于实现知识创造价值、价值创造者得到合理回报的良性循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基本形成了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法律框架。对于科技成果等无形资产,《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版权),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的权利。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专利法》《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对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保护进行了进一步明确规定。在科技创新领域,《科学技术进步法》《合同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分别对财政资助科技项目知识产权的归属、单位职务科技成果的管理等作出了制度规定。
让科技人员在科技创新中可以获得股权,可以持续激发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热情。《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明确了股权激励的适用范围和激励对象、激励方式和实施条件、激励方案的管理、实施中所涉及的财务管理和产权变动等内容,明确提出了新时期推进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的具体要求,规范了实施激励的方式和程序。
二是加大对科技人员转化科技成果的激励力度。这是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重要手段。2015年修订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加大了对科技人员的激励力度,规定技术转让或利用职务科技成果作价投资的,从该项科技成果形成的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中提取不低于百分之五十的比例对完成、转化职务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和报酬。国务院2016年2月发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对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中一些具体实施问题进行了细化规定。
三是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统筹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等不同科学门类,统筹基础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全创新链条,对科技人员收入分配系统设计、分类管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通过稳定提高基本工资、加大绩效工资分配激励力度、落实科研成果性收入等激励措施,使科研人员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要完善收入分配机制,形成知识价值导向分配结构;扩大科研机构、高校收入分配自主权;发挥科研项目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强化成果产权对科技人员的长期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