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鼓励科研人员创业:高校教师下海可留岗5年创业

/ / 2015-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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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定  制图姜宣凭

相关规定  制图姜宣凭

  省政府常委会日前讨论通过了《支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十条政策》(以下简称《政策》)。这一政策9月4日正式对外发布。

  据了解,《政策》出台是在参考北京、上海、武汉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四川的具体情况制定的。在支持力度上,政策较以往有很大突破。其中,允许高校科研人员经单位批准留岗“下海”;实施职务科技转化新机制等政策均属首创。

  鼓励政策的出台对于高校科研人员创业的驱动力有多大?又将为那些有创业欲望的企业和个人带来哪些利好?华西都市报记者走访《政策》起草的有关省级部门,高校院所的负责人还有科研人员,全面解读政策带来的创业机遇。

  向北京上海等地“取经”探索自主创新路径新示范

  作为《政策》起草的部门,四川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详细解读了《政策》出台的台前幕后。

  近年来,国务院先后批准了北京中关村、武汉东湖、上海张江和深圳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说,为加快推进成都高新区创建自主创新示范区,省科技厅会同成都市及高新区在对北京中关村、上海张江、武汉东湖等地进行调研的基础上,参照其做法,研究起草了《政策》。并分别征求了发改委、省经信委等15个相关部门的意见。“我们是在各部门综合反馈的基础上,进行多次修改完善的。”

  “西部地区作为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推动自主创新的重要职责。”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负责人说,将成都高新区建成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对于西部内陆地区在推进自主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发展方面探索路径、积累经验、做出示范具有重要意义。

  鼓励科研人员创业 让科技资源为成都所用

  高校教师下海创业所得全部归个人

  “下海经商,不成功便成仁。”成都高校老师夏雨苦笑了一下。创业,哪有那么容易?尤其是高校和科研机构,端上老师这个摔不破的“铁饭碗”,对于很多人更有无限的诱惑力。除了创业风险大,没保障外,政策的制约是另一道门槛。根据规定,教师是严禁“下海”经商的,除非辞职。

  “鼓励高校、科研机构老师到高新区创业,就是为了打消创业人员的后顾之忧。即便创业不成功,还是可以回归高校当老师。”四川省科技厅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政策》明确提出,在川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经单位批准后到成都高新区自主创业,最多可保留其身份和职称5年,创业期间的所得归个人所有。这意味着,即便在外创业,老师的身份还在,学校的工资照涨。“但是,要享受这一优惠,还要满足两个前提条件,一是经学校同意。二是必须要考核合格。”这名负责人强调说。

  科技成果转化至少7成收益归完成人

  四川大学副校长李光宪说,2013年,四川大学、西南交大和电子科大的科研经费均超过10亿元,其中四川大学超过20亿元,西南交大和四川大学横向经费占到总经费的60%,电子科大也超过40%。但这些科技和人才优势资源并没有充分为成都市所用,大量的校企合作发生在省外或市外,造成了“墙里开花墙外香”的局面。

  “成都市虽然有丰富的科技教育资源,但科技成果本地转化率不高、与产业互动性不强。”西南交大副校长张文桂说,科技成果转化率低,有高校的问题,也有地方政府和社会的问题。高校的问题靠高校自身和上级主管部门解决,地方政府和社会的问题需要地方政府牵头解决。

  “我注意到,《政策》中明确,一年内未实施转化的职务科技成果,成果完成人或团队拥有成果转化处置权,对于盘活知识产权,是个极大的利好。”成都星联讯科技有限公司的联合创始人李鸿升说,高校科研人员的研究成果均属于职务成果,专利所有权属于学校,处置权在学校,申请发明专利名义上的权益是归学校的。“如果成果完成人或团队获得了成果转化处置权,转化收益中至少70%归成果完成人或团队所有,将极大破解科技成果转化难题问题。”

  开辟绿色通道民企员工也能评职称

  成都高新区有上万名科研人员,大量就职于非公领域,过去职称评定问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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