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成绩突出青年干部可破格提拔创业
大众网10月30日讯 近日,济南市委、市政府印发了《济南市干部正向激励实施办法(试行)》和《济南市基层一线干部正向激励实施细则(试行)》,围绕“为担当者担当,让实干者实惠”激励干部干事创业,干部正向激励方式主要是政治上关注、生活上关心、精神上鼓舞、经济上奖励。这是记者今天从济南市委宣传部获悉的。
济南市明确提出,对工作成绩特别突出,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表彰的干部;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干部;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的干部;长期在基层一线、艰苦条件下工作,并作出优异成绩的干部,可优先提拔重用;对表现特别优秀、工作特殊需要的,尤其是在调研巡视、挂职锻炼、“第一书记”中发现的优秀年轻干部,可按有关规定破格提拔使用。
在生活上,济南市落实基本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完善津贴补贴制度。逐步推进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实现同城同待遇。落实干部体检制度,逐步提高干部体检标准。认真执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建立干部关心关怀和慰问帮扶机制,组织部门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倾听干部诉求工作,使得干部放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
坚持对干部精神上鼓舞。在“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中实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以市委、市政府名义通报表扬,符合记功条件的,给予最高一等功记功奖励。进一步健全完善容错免责、纠错、放错和诬告陷害信访举报行为查核处理“四位一体”制度体系,鼓励创新、宽容失误,加强宣传引导,深度挖掘、大力宣传干事创业先进典型,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
坚持经济上奖励,在政策范围内适当提高奖金标准。对县区和济南高新区在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中获评“一等奖”和“二等奖”以及在“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专项考核中获奖的,发放奖金;对市直部门在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中获评“先进单位”和“进位显著奖”的,表彰并发放奖金,干部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可提至20%;对受到嘉奖、记功等奖励的单位和个人,发放奖金;加强公务员日常考核,探索设立“公务员日常考核奖”,让想干事、干成事的人劳有所得,功有所奖。
让实干者实惠,济南镇街干部将比市直同级干部挣得多
让实干者实惠,最重要的是落到实处。为此,济南专门制定了面向基层一线干部的正向激励实施细则,县区直部门(单位)、镇街干部,市直部门(单位)处级以下干部以及村(社区)如何通过实干得到实惠,被进一步明确。
补充镇机关公务员,优秀村干部也有机会
干事创业需要个人,也需要团队,单位表现得好,个人的发展同样也会受到积极影响。在全市领导干部职数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济南将对连续三年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中受到表彰的县区、市直部门(单位),在干部选拔任用上给予倾斜。
对于个人而言,对工作成绩特别突出,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表彰;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市委、市政府表彰;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或者长期在基层一线、艰苦条件下工作,并作出优异成绩的干部,可优先提拔使用。对表现特别优秀、工作特殊需要的,尤其是在调研巡视、挂职锻炼、“第一书记”中发现的优秀年轻干部,可按有关规定破格提拔使用。
基层干部需要直接和群众打交道,因此群众的评价也会对干部的发展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济南将对年度考核优秀、群众公认的基层公务员,在公务员遴选中适当加分。对遴选中进入差额考察范围,经考察工作实绩突出、职位匹配度高、表现优秀的,可不按分数排名优先作为拟任用人员。
同时,对那些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符合相关任职资格条件的镇事业干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大学生村官,可经换届选举进入镇机关担任领导职务。县区补充镇机关公务员,每年应当拿出一定数量名额,面向优秀村干部定向考录,适当放宽年龄、学历等报考条件。
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安排调休和补休
实干者往往沉浸于工作中克服一个个难点,有时候无暇顾及在家庭中的责任,有的长期加班加点。因此,济南也将在生活上更多地关心干部。济南明确,如果因工作需要加班及节假日加班的,应安排调休和补休;对因重大任务、紧急突发事件等推迟或中止休假的,应在当年安排足额补休。对确属工作需要无法安排休假的,按规定支付相应的报酬。
优秀基层干部还可参加一线职工疗休养,重点向从事急难险重任务的一线干部倾斜,疗休养时间一般为5—7天,按工作日计算,不计入年休假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