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火行为害人害己,家长纵容孩子犯错有恃无恐婴儿
“芳心纵火犯”是用来形容让人着迷、心动的人。但是在人的“芳心”里可以纵火,现实生活中可不行哦。
前几天,广西柳州的一名13岁男孩在小区楼顶上放了一把火。
楼顶的摄像头把男孩如何纵火清楚地拍摄了下来。
监控中显示男孩拎着类似油壶的东西,将里面的液体倒在了楼顶的台面上,之后用打火机将编织袋点燃,将其仍在洒满汽油的台面上。
火势瞬间凶猛,男孩看见之后连忙逃走。
幸好小区物业及时发现火情,扑灭了现场,这次男孩纵火没有引起任何的伤亡。
当天晚上,男孩和他的父母被带到派出所进行了调查。
由于男孩还没满14周岁,所以男孩不会受到刑事惩罚,最后结果就是对男孩进行批评教育,由男孩父母承担纵火引起的经济损失。之后男孩有手写了一封道歉信。
男孩纵火的第二天,天台已经被清理干净了,但是还是能闻到强烈刺鼻的汽油味,地上有明显的被火烧过的痕迹。幸好没有造成太大的经济损失。
之后男孩的父母在朋友圈表示说知识自家孩子不懂事,因为好玩所以想试试。看起来他的父母并没有真正了解到事情的危险性。孩子的行为可是差点酿成大祸。
贵州省的王某因为和妻子吵架,一气之下点燃了自家的柴火,没想到火势没控制住直接引燃了自家的房子。
夫妻两个连忙逃出,火势却越来越旺,甚至把邻居家的房子也给点燃了。
王某的一气之下烧毁了自家全部的财物,邻居家也被殃及池鱼。最后王某不仅要承担自家的损失还要赔偿邻居家的损失。
但是这不是最严重的,王某最后因为纵火被警方追究了刑事责任,判处了有期徒刑三年。
伤害的李某因为生活上的不顺心,再也坚持不下去。心灰意冷选择点燃燃气阀门纵火自杀。
一位邻居及时发现了李某家的火情,然后一直对李某进行劝导,最后李某重拾了结婚的斗志,试图破窗呼救。
最后消防人员及时赶到,扑灭火焰,成功将李某救出。
虽然没有生命危险了但是李某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最终判定李某要支付30万元的修补费用和20万元的其他赔偿。并且以放火罪判处了黄某三年十个月的有期徒刑。
这两个案件中虽然点的都是自家的房子但是法律上也对他们进行了惩罚。他们都因为自己的行为获得了三年甚至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水火无情,我国对纵火案件向来是严惩。如果广西的这个小男孩在长几岁恐怕也逃不掉牢狱之灾。
要从小教育孩子小心水火,尤其是年龄小还没有自保能力的儿童,一旦发生火灾事情会非常严重。
当发现孩子有玩火的倾向是一定能够要及时的制止,千万不能纵容孩子。这时候的纵容就是把孩子推向火坑。对孩子纵容也会助长熊孩子的气焰。
广西的这名男孩也已经13岁了,也应该有辨别事情的能力了,但是他还是这么无所忌惮地在楼顶放火,这样的行为能说和父母亲完全无关吗?
男孩所在小区的公告栏上贴着男孩亲笔写的道歉信,信上说知道错了,请大家照应,以和为贵。完全没有说以后会怎么做?
希望男孩的父母以后能好好地管教孩子吧,别让孩子再做出这么危险的举动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