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抱走刚出生婴儿,要挟妻子返还7万彩礼,这婴儿
甘肃天水的范女士刚生下孩子14个小时,孩子就被已经分居的丈夫毛先生抱走了,毛先生说,只有范女士把7万元彩礼还回去,孩子才能回到她身边。
范女士应该把这7万块钱还回去吗?作为亲生父亲,毛先生抢孩子的行为涉嫌犯罪吗?
这个事儿,目前当地的妇联和司法所都已经介入了,今天咱们先来聊聊事件背后涉及的法律问题。
范女士和毛先生既然已经生育子女了,彩礼依法是可以不予归还的。
相关的法律规定有三种情况,第一种,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居生活了2年以上;第二种,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居生活不满2年,但生育了子女;第三种,所接受的彩礼已经用于共同生活。
有这三种情况的其中一种,就可以不返还彩礼。
但是也不是说彩礼一定可以不返还,法律同样规定了三种需要返还彩礼的情况。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没有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其中后两种情况,都需要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如果毛先生想以生活困难为借口把彩礼要回来,他应该先提出离婚。离了婚之后,他才可以在法庭上主张自己的要求,由法官来做出决断。
除了彩礼,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这个孩子。
我们都知道,抢孩子是犯罪,可能构成绑架罪、拐卖儿童罪、拐骗儿童罪等等。根据刑法,像这种不以出卖为目的的抢孩子,属于绑架或者拐骗,而拐骗儿童罪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但如果抢孩子的人是孩子的亲生父亲,还会构成犯罪吗?
答案是不会。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都享有对孩子的监护权,即便两个人分居了、离婚了,也不影响双方监护人的资格,没有取得抚养权的那一方,依然有权去探望和照料孩子。这是父母亲权所决定的,任何一方都无权取消。
除非一方对于孩子有犯罪、虐待的行为,或者有对孩子明显不利的行为,可以由人民法院取消其监护权。
而在离婚之后,一般来说,不满2周岁的孩子,考虑到哺乳期的原因,法院判给母亲抚养的概率很大,男方可以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
如果男方违反约定把孩子带走,女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追究男方的法律责任。
这件事儿归根结底还是夫妻矛盾的问题,火苗却烧到了可怜的孩子身上。
夫妻俩闹了矛盾,实在过不下去了,该离婚就去离婚,这个罪不能给孩子受。一个出生才14小时的孩子,他懂什么呢?吃不到母乳,该打疫苗、该做的检查也不一定能按时打、按时做,对他以后的身体健康能说完全没有影响吗?不能吧。
孩子的父亲毛先生,把孩子抱走根本不是为了好好照顾孩子,而是将孩子当成和范女士谈判的筹码,最终的目的是要钱。
在我们寻常人眼中看来,这样的人根本不配做父母,但是也有句话说,为人父母是不需要经过考试的。
多少人的心理阴影,就是在童年时期,在这样的父母教育环境下形成的,甚至影响到长大成人之后的日常生活。
生在这样的家庭中,是这个孩子的不幸,希望毛先生能赶紧把孩子送回范女士身边,毕竟是自己的亲骨肉,别再把孩子当成婚姻的牺牲品。两个人坐下来聊一聊,一起心平气和地解决问题,比什么都强。